鏈條驅動系統設計指示

在設計鏈條驅動系統時,最重要的是必須遵守一定的設計指示以確保最佳的傳動效率及壽命。

A.鏈條重合量與中心距離
在大部分情況下,小鏈輪是驅動鏈輪。滾子鏈重合量(Lap) (鏈條與鏈輪的接觸量) (A) 必須至少為小鏈輪的 120 度。鏈輪可以有任何長度的中心距離(Center Distance)
且必須彼此直線對正。最理想的中心距離是鏈條節距的 30 到 50 倍。如果是脈動驅動,中心距離應減少到鏈條節距的 20 倍。
B.規劃
在設計滾子鏈驅動系統時,兩個鏈輪的中心線最好可以盡可能接近水平平行。不過安裝的角度最多可以達 60 度 (B)。鏈輪中心線角度超過 60 度的應用必須有特殊的張力調整器及/或張力調整以避免鏈條從下側鏈輪滑脫。
C.繃緊量及鬆弛量
必須維持適當的鏈條張力。如果鏈條過度繃緊,
會加速磨損並且會發生喪失潤滑的情形。如果鏈條過度鬆弛,
則過度的震動及晃動會造成鏈條損壞。

在一般的驅動系統方面,合適的鬆弛度應調整為鏈條跨距的4%。
[例如,如果鏈條跨距為46.5",則鬆弛量應為46.5x0.04=1.86"] (C)。
在下列驅動方式上:
  1. 中心線彼此垂直或接近垂直(超過60度)
  2. 重度負荷且經常起動、停止
  3. 中心距離超過3英呎
  4. 有突然倒轉或動態制動情形
鏈條鬆弛量應調整到鏈條跨距的2%。
必須定期檢查驅動系統的鏈條張力是否正確。建議加裝惰輪。
D.傾斜排列
  1. 鬆弛部份應盡可能保持在下側 (D)。
  2. 鬆弛量太大會造成鏈條往上擠並從下側鏈輪脫落。
  3. 建議使用惰輪。
E.垂直排列
  1. 鏈條鬆弛量應不超過2%。
  2. 當驅動鏈輪(較小鏈輪)在下側時,必須使用惰輪 (E)。
F.水平排列
  1. 鏈條鬆弛部份應保持在下側 (F)。
  2. 當鬆弛部份在上側時,應使用鏈條張力調整器 (G) 調整。
  3. 當中心距離較短時,請調整中心距離(shaft adjusted) (H)。
  4. 當中心距離較短時,請使用鏈條張力調整器 (I) 調整。